4月11日,记者从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到,国家邮政局组织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单位,完成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对外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不但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车高、车长等作了规范,而且对车速、启动和载重作了限制(4月12日《重庆晨报》)。
深圳“限摩禁电”整治行动自开展以来,引发了不少质疑。有人说,这次活动将城市交通管理与快递行业发展的矛盾推向了“白热化”。“限摩禁电”与快递行业的博弈必须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此次国家邮政局出台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将以国家强制性标准化解这一矛盾。
征求意见稿实际上肯定了快递专用三轮的合理性,明确了使用电动三轮车是快递运营的重要基础条件,符合我国国情和快递发展实际。近几年,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样跨越式发展中,快递末端服务环节缺乏统一、规范的运输工具,快递车辆通行不畅等问题,成为制约快递发展的瓶颈。以整治城市交通秩序为目的的“限摩禁电”,无异于对快递业的致命打击。
快递三轮确实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不少麻烦,比如令人烦恼的拥堵、加塞、超速、不规范停放等,但因此对其“痛下杀手”,明显有因噎废食之嫌,也有以禁代管之嫌。强化对快递三轮的规范管理,将其对交通秩序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快递业的权益,才是最实用有效的办法。
因此,制定快递三轮国家标准,既是破解快递“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题的重要措施,也是破解“摩电矛盾”的正确途径。以往出台的相关行业标准由于层级低、非强制、权威性弱,难以为加强和改进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此次制定国家强制性标准,提升标准层级和权威性,科学设定快递三轮车在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底线和技术门槛,有利于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为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提升车辆生产质量、改进车辆管理、保障交通运行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当然,“国标”还不是开启快递专用三轮交通运行安全模式的万能钥匙,各地监管部门在制定制度法规时,还有必要强化快递公司的行业监管责任,促使快递行业将快递三轮运行纳入规范管理和内部评价的硬指标,确保依规、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