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天津马路上出现了一些悬挂“老年代步车”牌子的机动三、四轮车。这些类似QQ轿车般大小的机动三、四轮车,有封闭的,也有半封闭的,但共同特点是都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悬挂的是所谓“老年代步车”牌子,但却以燃油、燃气或电瓶为动力,车速可以达到三、四十公里每小时甚至更快。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刘欣说,依照国家标准对机动车辆术语和定义,“老年代步车”只是俗称,不是规范的产品名称,这类车型也在这次综合治理范畴之列:
录音: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三(四)轮车,部分消费者购买后到车辆维修部进行非法改装,企业应严格相关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机动三轮车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GB7258-201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目前,机动三轮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还是比较多。
在生产领域,目前全市有机动三轮车生产企业104家。主要分布在武清、北辰等区县。这些企业具有分布集中、规模较小等特点。从今年1月份开始,质监部门加强生产源头严格把关治理,还在1月3号、21号会同工商部门联合对河北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天津市质监局认证处副处长苏运清说:
录音:多次组织生产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和认证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执法检查,一是查企业是否存在无标生产行为;二是查企业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三是查企业是否取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
在流通领域,截至今年1月份,本市共有“机动三轮车”销售商户364户,为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市工商局出台专项治理方案,制定了《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行为查处办法》,在流通领域对非法销售机动三、四轮车的商家进行治理。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苏明远说:
录音:截至2014年1月20日,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221人次,对销售商户进行了1313户次的专项检查,督促81户销售者停止了销售“机动三轮车”行为,占统计销售户的22.5%。近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前期未发现的违法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存在一户,清理一户,使违法销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使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从现在开始到4月底,本市正在组织开展机动三轮车回购和置换工作,对天津市户籍健全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按照车主自愿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组织评估收购,回购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车主,对天津市户籍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不符合我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实施以旧换新,置换后的新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符合我市登记种类的,可直接登记或以旧换新;对不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条件的残疾人,其机动三轮车处理参照第一条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