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更新情况,现将2012年第六批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及附件尽快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附件:1、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变更信息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1年11月28日
附件1: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xls 附件2:变更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