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种现象,惠州市发改局日前正式发布《惠州市电动车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各三轮车经营企业,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术语误导消费者,保障超标车退市前后惠州电动车销售市场的整体稳定,杜绝经销商借过度价格战争抢客源,扰乱市场行情。
面对市场的变化,作为经销商一定要保持可观理性的态度,不要被一时危机或者一时利益冲昏了头,政府的担心并没有错,惠州市发改局称,商家不得利用惠州出台政策整治电动车工作,电动车需求量大的情况下,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散布涨价谣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记者了解到,惠州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继续每周开展一次对电动车销售市场的巡查,依法查处电动车销售有关的价格违法行为,若再以“特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标语进行销售者,处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