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摩托车与配件
电动车
新能源车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轮资讯 » 市场行情 » 国内 » 正文

三轮车“低价、特价”字眼禁止随便滥用,违者重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1  浏览次数:417
核心提示:下,据知情人透露,惠州的不少三轮车商家打出低价、特价吸引消费,以期用这种方式多卖些车,不少门店都打出了不合常理的超低价格
 下,据知情人透露,惠州的不少三轮车商家打出“低价”、“特价”吸引消费,以期用这种方式多卖些车,不少门店都打出了不合常理的超低价格。

  针对此种现象,惠州市发改局日前正式发布《惠州市电动车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各三轮车经营企业,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术语误导消费者,保障超标车退市前后惠州电动车销售市场的整体稳定,杜绝经销商借过度价格战争抢客源,扰乱市场行情。

  面对市场的变化,作为经销商一定要保持可观理性的态度,不要被一时危机或者一时利益冲昏了头,政府的担心并没有错,惠州市发改局称,商家不得利用惠州出台政策整治电动车工作,电动车需求量大的情况下,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散布涨价谣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记者了解到,惠州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继续每周开展一次对电动车销售市场的巡查,依法查处电动车销售有关的价格违法行为,若再以“特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标语进行销售者,处以重罚。

 
关键词: 三轮车
 
[ 三轮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三轮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Live Chat by comm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