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业对于带动新型消费业态,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2016年江苏省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关注江苏省快递业的转型发展,建议设立快递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推动电动三轮车在江苏省合法通行,解决快递业“最后一公里”投递瓶颈。
王曙东:解决快递业“最后一公里”投递瓶颈
王曙东认为,传统的电动自行车、机动汽车等投递工具,由于载货量和投递时限上的不足,已影响人民群众使用快递的服务体验。因此,很多快递企业有在城乡大范围使用电动三轮车进行收投服务的意愿。
“电动自行车车载重量和载货空间不到电动三轮车的10%,超负荷装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存在隐患,而全部改用汽车,会大幅度增加快递企业的运行成本和城市道路交通负担,也无法满足快递员穿街走巷、进出小区随时停车投送的特点。”王曙东表示。
他提出,从江苏省内现状看,电动三轮车做为目前最适用于快递企业“最后一公里”投递的交通工具,迫切需要解决“身份”问题和“上路行驶”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电动三轮车在全国范围内均无法上牌,且在绝大部分城市城区(包括江苏)禁止上路行驶。
据悉,南京市交管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4]117号),不允许电动三轮车在城区上路运行。江苏省部分地市也出台了一些变通的规定,如无锡市区由邮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电动三轮车采取“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牌号)管理,发放快递牌照,允许其在城区上路行驶。
王曙东建议由江苏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尽快制订出台快递行业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运行的相关办法,解决“上牌”问题和在城市上路通行的限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明确快递行业用电动三轮车的技术标准,明确监管方式和要求等,督促各快递企业对其自身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电动三轮车在推进快递业务发展、提升快递业服务水平中的作用。
张水芳:设立快递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张水芳认为,在江苏省快递行业持续多年高速发展的同时,省内快递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并不高,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尚未摆脱“小、弱、散、差”状态。
“目前,我省快递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加大对快递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产业协同发展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助推电子商务等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使快递业更好的服务于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对带动就业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张水芳提出。
张水芳建议,根据江苏省快递行业发展现状,由省级财政每年投资1000万元设立江苏省快递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快递企业技术改造、安全设施配备、快递企业总部建设、快递园区建设、农村地区快递服务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快递行业监管等。
“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对符合快递服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建议由财政部门制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张水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