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内容
本标准全文强制。强制主要内容包括车速限制、驾驶人员核定、箱体标识等。
强制理由
1、车速限制 最高车速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目前快递三轮车主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但非机动车道上还有自行车、电动两轮车、人力车等其他车辆,如果车速过快,不仅容易对其他车辆造成安全威胁,也容易对快件收派人员的自身安全以及快件安全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对最高车速做出强制性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其次,标准中还将规定涉及人身安全的车辆制动距离和拐弯半径等性能指标。
2、驾驶人员核定 目前快递三轮车上乘坐两人或更多人的现象比较普遍,对驾驶人员安全操作和行业形象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规范快递人员行为,保证行车安全,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标准将提出“快递三轮车只准乘坐驾驶人1人”强制性条款。
3、箱体标识 标识是标准必须做出强制性规定的一个主要内容。厢体上除应以充分展示企业形象的企业标识外,同时也应设有行业统一标识,体现快递三轮车的行业专用属性,以区别于其他车辆,便于行业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相关法律法规
1、车速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由于拟制定的国标快递三轮车主要是在非机动道路上行驶,具有非机动车辆的基本属性,因此,标准应规定快递三轮车的最高时速不应超过15km/h,符合现行交通管理法规相关规定。
2、驾驶人员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快递三轮车驾驶人员核定的相关规定。
3、箱体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专用机动车辆的颜色喷涂及标志图案有相应规定,但对非机动车辆没有相应规定。
目的意义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产业。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其中,快件“最后一公里”的投递服务水平与效率,直接关系到用户服务感受和快递服务质量。在客货不能混装、货车限制进城的现实情况下,快递三轮车凭借机动灵活、低碳环保、价格低廉、载货量较大等优点,成为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的首选交通工具,深受广大快递企业及其员工的青睐。这是我国快递业经过长期运营实践所形成的客观结果。近期,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提高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性能,引导快递车辆规范运行、有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上述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快递车辆管理工作,应尽快制订《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以加强快递车辆安全管理,更好地发挥快递业对于服务生产生活、支撑电子商务、降低流通成本的重要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快递三轮车)的产品分类及编码、基本要求、主要部件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配置要求、厢体要求、外观要求和装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门从事快件收寄和投递服务的电动三轮车的生产和使用。
2、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产品分类及编码、基本要求、主要部件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配置要求、厢体要求、外观要求和装配要求等。
国内外情况
随着我国快件量的迅速增长,国内快递电动三轮车的使用量大幅增加。据现代物流报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快递业在用约有电动三轮车40万辆以上,需求量近100万辆。由于快递电动三轮车起步晚、发展快,在民用或农用车辆基础上改装的产品居多,技术性能不统一,车辆安全性较差, 这些问题造成了较严重的社会影响,不利于快递的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因此,提高车辆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加强对车辆的规范与管理势在必行。基于以上原因,2014年,国家邮政局组织制定了YZ/T 0136-2014《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邮政行业标准。 由于电动三轮车在派件量、货物安全、维护和使用成本、运载量以及驾驶方面具有突出优势,除国内市场外,国际市场也加大了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力度。2011年,敦豪快递在法国9个城市市区推广使用三轮车投递包裹。在这些城市中,约有10.3万件包裹通过三轮车运输,减少了近16500吨温室气体排放,符合物流业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