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打电话行骗和转账
经一审查明,上官某煌(另案处理)伙同多名同案人于2012年5月底起,采用打电话给被害人假冒房管局、国税局、车管所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方式,以被害人所购车辆或房屋可以获得退税补贴为由,骗得被害人的信任。随后,上官某煌等人要求被害人持银行卡至银行柜员机处领取其虚构的退税补贴款项,并在被害人按其指示在提款机的界面进行操作时,骗得被害人将其银行卡内的存款转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再由同案人在异地取出并分赃。
期间,被告人上官某厚、上官某进、詹某源、欧某超、李某林等人受上官某煌的雇请,先后成立3个犯罪小组,分别负责将诈骗所得的赃款取现及转账等。2012年7月20日,上官某厚等5人在广西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192张银行卡。
骗子说中被害人购房信息
经查,这3个犯罪小组均成立在2012年6月之后,共实施诈骗51宗,短短一个多月内,诈骗总额高达55.8万余元。
该男子称接到上级文件通知,陈女士购买的房子可以退税7326元,要求她到龙珠大厦某银行拒员机再打电话给他,陈女士在柜员机前按其提示操作一番,随后查询却发现余额只剩700多元,发现被骗后她当即报了警。
众多被害人几乎都是被这样骗走了钱财,除了买房买车,这伙人称摩托三轮车有补贴也有被害人信以为真。而据团伙成员供述,这些被害人的购房购车资料和个人信息都是从网上购买的。
海珠区法院一审认定上官某厚、上官某进、詹某源、欧某超、李某林5人构成诈骗罪,上官某厚、上官某进同时还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5人分别判处3年至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6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