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供应
商城
求购
企业
三轮资讯
招商
友情链接
政策法规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首页
企业
供应
求购
商城
三轮资讯
政策法规
技术维修
展会
下载
友情链接
摩托车与配件
新能源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内
»
行业政策
» 正文
江苏预拨2012年第二批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7.13亿元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
511
核心提示: 为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江苏省财政厅于2012年5月预拨了2012年第二批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7.13亿元。截至
为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江苏省财政厅于2012年5月预拨了2012年第二批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7.13亿元。截至目前,2012年已经预拨补贴资金11.43亿元,有效地确保了各市县补贴资金的兑付需求。
下一篇:
临朐交警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显成效
上一篇:
环保部公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机型
[
政策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同类政策法规
• 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
• 重庆市摩托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 国内轮胎行业相关政策盘点及分析
•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申报2014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
• 《贵州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三类机动车
• 5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新标准
• 摩托车下乡补贴申领截至25日 过期将无法兑付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出台
• 摩托维修店不得超越经营种类承修车辆
• 商务部: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
共
0
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海口大范围禁摩 迫不
推荐政策法规
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重庆市摩托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国内轮胎行业相关政策盘点及分析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申报2014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的通知
《贵州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三类机动车暂免税
5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新标准
摩托车下乡补贴申领截至25日 过期将无法兑付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出台
摩托维修店不得超越经营种类承修车辆
商务部: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
点击排行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
三轮资讯
|
政策法规
|
技术维修
|
展会
|
下载
|
网站首页
|
全国发行点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
苏ICP备09088970号
Copyright © Moto188.com Powered by 《摩托车与配件》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马路198号清华园1号楼 邮编:224005 电话:18068893380、18068893360 传真:0515-88438957
各摩配市场详细资料请注册我们的VIP会员咨询 电话:0515-88436994 QQ:309362965、842467029、1051652573
购物车
(
0
)
站内信
(
0
)
新对话
(
0
)
会员服务
|
发布信息
|
会员中心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