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杨月新告诉记者,此次《通知》针对机动车,是2010年省邮政局与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快递机动车辆统一标识管理政策的“升级版”。2010年,四部门联手对快递企业有限开放了部分机动车,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标识证。当年,这一政策有效解决了快递企业机动车在城市里通行难、停靠难等作业难题。6年来,江苏共发放近四千张通行证。通行证的发放,减缓了江苏各城市快递配送压力。
此次的通知,江苏省邮管局是针对快递企业的运输机动车进行配套服务。杨月新告诉记者,相关机动车的手续办理,江苏邮管局采取的是上下半年集中办理。上半年办理时间是4月份;下半年办理时间是10月份。而新通知下发后,江苏省邮管局将控制机动车管理标识的发放,尽量向运作规范,企业声誉良好的快递企业发放;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江苏省省管局会加强审核力度。“未来快递机动车的统一标识,为了城市交通安全,总量是必须控制的。而我们也必须为有良好经营信誉的快递企业做好配套服务,促进他们的发展。”杨处表示,“而且我们这次明确提出,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货,我们将予以支持。办理统一标识等手续,是随到随办,不受4月和10月办理时间的限制。这也体现了本次通知要为快递企业做好服务。”
而前段时间甚嚣尘上的关于快递电动三轮车该如何管理的问题。杨处长表示,江苏省内目前对于快递电动三轮车,采取的是宽容管理的态度。无锡和南京做得最好,有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的登记手段和管理细则。总体来说,江苏省内没有因为禁止电动三轮给快递企业带来太大麻烦,这也体现了江苏省大力支持快递行业发展的决心。而未来对于快递电动三轮如何管理,杨月新表示一切要等国家出台对于快递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细则:“举例来说,如果国家规定电动三轮车为非机动车,那么对于生产厂家和使用车的用户的基本要求,就是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每小时。如果超过,则是违法行为。那么我们的管理措施,势必要依照国家法律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