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是郸城县的一名货运三轮车主。2015年12月29日下午,他开着车被几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拦了下来,让他预交2016年的罚款,不交就别想走。城管部门出具的收费票据上只是手写了“2016年”字样,但票据批次显示的却是2013年的票据。
事件回顾:先交1000元占道费,不交钱就扣车
“他们让我交2016年的占道费,我说,2015年的还没到期,咋能交2016年的呢?”陈先生回忆说,几名城管队员告诉他可以预交,并动员他先去队里排个号。可陈先生跟随城管队员到队里后,“不交钱不让走了”,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交了1000元费用。交钱后,工作人员给了他20张收费票据,每张金额为50元。
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票据上看到,抬头为“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定额票据”,基金项目一栏只填写了“2016年”字样,收款人、收款日期均为空白,加盖了“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垃圾处理费专用章”。值得注意的是,票据批次为“NA[2013]”。一家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指2013年的票据。
陈先生质疑说,预收2016年占道费先不说,仅票据本身就有多处让人不明白。“收款人和日期不写,说是占道费盖的却是垃圾处理费公章,而且还是2013年的票据,这样做不违规吗?”陈先生说。
和陈先生一样,近期记者接到不少郸城县货运三轮车主打来的电话,反映遭遇城管人员收费一事。“不交钱就强行扣车,这两天我们都不敢上街拉货了。”车主们说。
记者追踪:多部门相互推诿,吸血鬼比禁行还可耻
城管部门凭什么向三轮车主收取费?
郸城县城管部的领导表示,三轮货车在营运过程中有乱占道的情况,还经常丢垃圾,收取的费用主要是“垃圾清理费”和“中转费”。而比较有讽刺意味的是,郸城县的另外一位领导所说包含的费用则包“垃圾费”和“占道罚款费”。两位领导所表述的收费内容竟然不一样,实在是令人费解和联想!
据了解,郸城县每辆三轮车每年都要向城管部门交1000元的相关费用。当地三轮车主大部分是靠三轮车谋生的低收入人群,1000元的费用对他们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不少车主都私下称之为吸血鬼的行为!
而在城管部门所依据的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记者并没有找到针对三轮车的相关规定,更不了解这1000元的收费标准何来;更更不了解这个预收年费的条款在哪里。
而且,为什么使用的是2013年的收据?
针对上面的疑问,记者先后拨打电话咨询了郸城县城管局、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税费科,都没有得到相应的答复。而据当地某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表示,现在使用之前的收据是“不合适的”。
到这里,小编不免联想:费用收上来后都去哪了......
目前,周口市法制办监督科已经宣布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