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将进一步推动机动三轮车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并加强机动三轮车强制性认证工作,同时积极宣传机动三轮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强化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机动三轮车使用安全。
市质监局在2013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组织执法人员配合工商部门对全市104家机动三轮车生产情况再摸底。主要检查在生产机动三轮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在销售机动三轮车是否获得3C认证。检查工作结束后,市质监局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3月前完成对机动三轮车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清理机动三轮车相关地方标准,并推动机动三轮车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生产;从3月1日至4月30日,依法查处无标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要求机动三轮车必须获得3C认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