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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机动车保险 被查获将受保费双倍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9  来源:温州商报   浏览次数:863
       朱琳:近日,交通新规出台,2013年1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投保交通强制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根据机动车车辆类型、大小交通强制保险的保费差别较大,如普通二轮摩托车一年需120元,家用轿车一年需950元,而36座以上的营运公路客车一年则需4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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