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宿舍的车棚里,三辆摩托车因为闲置时间太长,布满灰尘,车胎都瘪了。
在山东潍坊奎文区民生东街的交通局宿舍车棚里,几辆破旧的摩托车与杂物混在一起,无人问津。小区居民称,这些摩托车已经废弃多年,占地方又舍不得扔。12月20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废弃摩托车在不少小区很常见,大部分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被当做废铁卖了,或者流入二手车市场、超期服役等。据了解,通过正规的回收公司,每辆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会有近200元的回收费用。但人们大多没有报废回收的意识,每年个人主动办理报废的不超过30辆。
旧摩托车闲置车棚里
12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奎文区民生东街的交通局宿舍,东西两个车棚很空,除了一些破旧的家具,还有一些锈迹斑斑的自行车和摩托车。
在东边的车棚里,十几辆各式摩托车停放在角落里,其中不乏当年流行的“125”、“木兰”等,多数车牌号齐全,因为闲置的时间太长,布满灰尘,车胎都瘪了。
摩托车主张先生告诉记者,1997年,他花4000多元钱买了一辆踏板摩托车,骑着上下班很神气。“当时4000多块钱是好几个月的工资,能有辆摩托车也算是家里的一件大物件,就像现在有一辆车一样。”张先生说,那几年摩托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2005年他又买了一辆汽车,从此摩托车就被锁在了车棚里。如今,这辆摩托车已经过了使用年限,卖二手车几乎不可能,就一直放在角落里。在西边车棚里,也停放着五六辆废弃的摩托车,它们被一些旧木板、旧衣服等包围,显然已经数年无人问津了。
在寒亭工商分局东宿舍区车棚里,也有五六辆报废的摩托车一直无人管理。该小区1号楼的居民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世纪90年代是摩托车最为流行的时期,说家家户户都有一辆摩托车并不夸张。1994年,我买了一辆‘90’摩托车,骑了五六年,就买上了汽车,摩托车在地下室里放了一年,因为太占地方,最后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摩托车维修店。”
每年主动报废的极少
从摩托车广为流行的年代推算,如今已经到了摩托车的报废大限,但最近几年送到正规回收公司的报废摩托车却是少之又少。
潍坊市鸢飞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拥有回收机动车资质的公司,副总经理刘乐樵告诉记者,每年送到他们公司报废的汽车平均有2000多辆,而摩托车只有300多辆,这其中绝大多数还是交警等执法部门查获的强制报废摩托车,个人主动送到公司来办理报废的每年不会超过30辆。
“潍坊个人拥有摩托车的数量非常庞大,但大部分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被当做废铁卖了,或者流入二手车市场、超期服役,也有的流入了非法拆解市场,主要原因是个人没有摩托车报废回收的意识。”刘乐樵说,市民如果有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可以联系他们,公司会派车免费上门回收并开具报废凭证,除了给予近200元的回收费用,还会代其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被查获
将采取强制报废
2002年,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了《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其中对各类摩托车的报废年限进行了规定: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8-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摩托车从注册之日起最多使用13年,无论车况如何都要强制报废。
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苗运春介绍说,一些二手摩托车回收点收购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后,将发动机号等抹掉重新改装后回流到市场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的车主觉得车况还可以,继续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面临严厉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明确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