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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标出台,海口禁摩令何去何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6  浏览次数:6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行了修改,将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电驱动车辆归为轻便摩托车。新国标将在今年5月颁布,9月正式实施,实施后海口市的超标电动车也将统一划入机动车的范畴。(7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

超标电动车或将被禁?面对这一新闻,恐怕不少海口市民都会很纠结,甚至会产生被有关部门戏弄的感觉。今春以来全市电动车全面上牌,规定只要是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买的超标电动车可以上牌,而实际上,在7月16日以前,超标电动车都可以预约上牌。有一些用户按照相关规定,给自己的超标电动车上了牌。

然而,按照新出台的新国标规定,超标电动车将被界定为轻便摩托车,而海口又有限摩令,那也就是说,刚刚上过牌的这批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刚刚上牌便遭全面封杀,此前千辛万苦的排队瞬间变成一个笑话。

虽然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关于超标电动车的处理意见,但笔者真心希望海口交管部门能从实际出发,不要一下子把门封死。因为,其一,选择电动车作为出行工具的市民,多是家庭条件不太富裕的人,一辆二、三千块钱的电动车对他们开说也算不小的财产,而且他们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上牌手续,説禁就禁,对他们不公平。

其二,选择超标电动车,也不全是车主的责任。电动车销售商、监管部门也有问题。如果监管部门严控超标电动车出口,如果电动车销售商不卖超标电动车,车主去哪要超标的电动车呢?从新闻透露的事实来看,恰恰是销售商给车主提供了超标电动车上牌的便利,而监管也默许甚至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如果把板子全打在车主身上,是否有失公平?

其三,就禁摩令在海口执行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海口的大街小巷,冒着罚款危险驾驶摩托车出行的仍然大有人在。这说明,海口市民对时速20公里以上的机动车有需求。一股脑的封堵,并不能消灭这个需求。堵不如疏,如果我们放开这条口子,再加以规范管理,总比目前以罚代管,屡禁不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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