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期间大队对重点违法行为一律严格依法处理。2012年07月08日08时40分许,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广安城南市公安局路口对陈某驾驶的川XE2XXX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陈某弃车逃跑,被执勤民警抓获。经查,陈某系长期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该车号牌系套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做出了对陈某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广安市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交警一大队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特别对“三超一疲”、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实行了严管重处。7月8日,交警一大队依法对一名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