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摩托车与配件
电动车
新能源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内 » 法律新闻 » 正文

《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新闻解读(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5  浏览次数:450
核心提示: 第三专题 严格驾驶人执法管理 二十、严格路面执勤执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驾驶人管理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管理过程,其中严格执勤

  第三专题 严格驾驶人执法管理

  二十、严格路面执勤执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驾驶人管理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管理过程,其中严格执勤执法是关键。近年来,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为有效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意见》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二十一、《意见》在严格路面执勤执法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督促参加学习和考试。二是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督促民警严管严控重点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三是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十二、《意见》中提出了对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罚前要开展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违法驾驶人安全教育。一是要求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二是要求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三是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大,为增强其安全文明驾车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意见》要求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记分的基础上,还要对其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四是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第四专题 加强驾驶人警示教育

  二十三、《意见》对加强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日常管理有什么新举措?

  《意见》突出了对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的日常化、动态化管理。一是交警大中队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二是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三是每年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四是交警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通过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四、《意见》在创新驾驶人提示教育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一是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二是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要求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求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三是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四是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要求专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以多种形式促进安全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二十五、《意见》中对安全守法驾驶人有什么引导鼓励措施?

  为提高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道路交通的意识,《意见》提出了两项引导鼓励措施。一是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同时,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表彰奖励机制,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二是开展文明交通体验交流活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 政策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法规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Live Chat by comm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