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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公安将开展摩托、电动、农用车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535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春耕春播期间摩托车、电动车和农用车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辖区安全、畅通、有序的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春耕春播期间摩托车、电动车和农用车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辖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石河子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4月1日至5月1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各大队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各单位、团场、乡对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车主办理相关证件。支队法制部门要积极提供对电动车的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各大队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同时深入辖区做好非机动车登记发牌工作。 
        
     二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辖区各单位、团场、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管理的宣传力度。同时,要积极主动的与辖区各单位、团场、乡党委联系,争取支持,要利用辖区各单位、团场、乡春耕春播时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治理氛围。
 
      三是要采取定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执勤方式,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和农用车的管理力度。各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具体勤务部署由各大队自行安排。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各单位、团场、乡春耕春播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加大对辖区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同时,要充分利用、依靠和发挥辖区派出所交管中队的作用,协助做好治理工作。
 
      四是要结合当前春耕春播开展的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向辖区各单位、团场、乡党委政府汇报专项工作的部署,加强与农机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集中整治。同时,要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注意执勤方式,严防发生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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