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摩托车与配件
电动车
新能源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内 » 法律新闻 » 正文

重庆警方昨起专项整治摩托车酒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9  浏览次数:684
核心提示:  警方昨起专项整治摩托车酒驾 摩托哥请对照一下,有没有警方公布的这五大误区摩托车算不算机动车?日前,市检察院公布了部分区
    警方昨起专项整治摩托车酒驾

      摩托哥请对照一下,有没有警方公布的这五大误区

摩托车算不算机动车?日前,市检察院公布了部分区县摩托车酒驾的案例。市交巡警总队表示,摩托车酒驾的现象目前较为严重,已经占到机动车酒后驾驶案件中的近六成。从昨天开始,警方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驾驶摩托车的,大多为村镇居民和城乡接合部居民,警方总结出,摩托车酒驾屡禁不止,存在五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摩托车不是机动车。

民警普法: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误区二: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才是犯罪。

民警普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误区三:认为是否醉驾要看自己认为是否清醒。

民警普法: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后驾

 
 
[ 政策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法规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Live Chat by comm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