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交管局昨日发布的公告,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将对在城区内被查扣的二、三轮摩托车进行集中处理,处理的时间为6月11日至9月11日,为期3个月。
按规定,被查扣的摩托车车主必须携带身份证明、有关车辆的有效证件、合法来源凭证、扣押手续等相关材料,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接受处理。对未缴、漏缴的费税,该收缴的依法予以收缴,该补办的一律要求补办,对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处理。到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将对这些车辆作出解体销毁处理。
据了解,此次集中处理的摩托车共有1289台,为2011年12月起交管部门在办案执勤过程中扣押的,车主或被扣车当事人至今未来认领的二轮、三轮摩托车,全部都是无牌无证以及没任何手续的“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