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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部八城市环保局联手治理机动车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7  浏览次数:451
核心提示: 5月1日起,辽宁中部八城市环保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抽检,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集中整治。八市联手出击、

      5月1日起,辽宁中部八城市环保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抽检,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集中整治。八市联手出击、数据共享,切实改善和净化区域环境质量。

4月26日,沈阳市环保局发布机动车联合整治通告: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实施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必须具有环保检测合格后下发的环保标识、车辆IC卡;城际长途客运车辆必须经本市环保部门年检、抽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6月1日至31日,环保部门对出入本市的城际长途客运车辆集中检测,达标车辆允许进入市区运营,不达标车辆下线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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