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区开始限行禁行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
日期:2016-06-07 15:20
法(试行)》,6月1日起,鹤壁市城区设置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限行区域和禁行区域,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秩序。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需办理牌证,持规定的驾驶证上路行驶。同时,鹤壁市有关部门还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闯红灯、逆行、随意掉头、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鹤壁市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行区域范围为:淇水大道以北(含淇水大道)、107国道以东(不含107国道)、渤海路以南(不含渤海路)、泰山路以西(含泰山路)。此范围内的三轮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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