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31 11:03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昨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广州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摩托车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其中对于电动车,首次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无论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违者按每售一辆处以2000元或者最高5万元的罚款。(3月30日《新快报》)
电动车管理问题一直是各大城市交通管理较为突出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就曾表示电动自行车大量违法已成为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和拥堵的主要症结之一。
但话表两意,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