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政协委员建议加大整治交通乱象
日期:2016-02-29 13:54
发放临时通行标识和临时通行证以及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临时标识及临时通行证发放业务可由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凡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的所有人都需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临时通行标识牌和临时通行证;过渡期内,未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不得在汕头市区通行。
另外,驾驶人应取得普通两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资格,驾乘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并于摩托车专用车道驾驶,若道路无专用车道则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若道路未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3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