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12 14:53
作为存在了20多年却至今没有标准约束力的电动车产业,虽然成就了今天2亿辆的社会保有量,但给今后健康、可持续发展留了诸多的隐患。尽管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修改稿历经七八年的努力并有了第13稿的送审稿,但还是遭到了权威部门的反对,理由是做电动车必须要符合新6条,即:1.具有脚踏骑行功能;2.整车重量包含电池不得大于55kg;3.骑行时速不得大于25km;4.电机不得大于400W;5.电池电压不得大于48V;6.可助力骑行。这与电动车产业目前的现状存在严重的抵触,如果强制性地执行新6条,我国现有的90%以上在使用的电动车都是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