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7 11:21
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行为;禁止在电动自行车上搭篷、安装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行为。
同时,禁止销售、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背景
不设过渡期南昌55万辆超标电动车或面临最严新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