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7 11:21
日前,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该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该法规草案文本全文公布,正在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载客营运扣车罚3千
酒驾电动车罚30元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载客营运的,扣押车辆,处三千元罚款。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三十元罚款;
此外,驾驶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扣押车辆,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未随车携带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