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禁止三轮车从事非法客运的通告
日期:2014-02-11 08:31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2008年以来阜城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在阜城禁止各类三轮车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下统称各类三轮车)等车辆在阜城道路上从事非法客运活动,其范围为:东至济广高速、南至滁新高速(城南以三清路为界)、西至七渔河路、北至古泉路(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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