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3-29 17:07
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和购买补贴,并需要按规定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农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场确认补贴资金数额,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及时建立下乡产品及补贴资金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则应当场说明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审核批准的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