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4-12 15:05
从市妇幼保健院大门外应要求顺路送了一位不相识的女士到双岗,未讲钱也未收钱,自己在做好事,现在人已经走了,并将其身上所有夏衣口袋翻过来给在场的人查看,以示其确实未收钱;且请求执法人员调查,要求允许进入商店与那位被询问的女士进行对质未果,该女士身份不明。
《抗诉书》写道:由此,该视听资料不能证明该被询问女士就是李荣寿所运送的女士,即不能确认该女士就是李荣寿运输的交易对象,也不能确认李荣寿的运输事实与该被询问女士乘车的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
此外,省检察院认为,运管处提供的本案现场录像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