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老人驾摩托车免费捎带陌生人被罚3万
日期:2012-04-12 15:05
录、乘车者证言均有异议。对现场录像,李荣寿认为,没有全景画面,反映不出现场情况。且没有原告和乘客现场交易的证据,也没有拍到摩托车。
对自己的询问笔录,李荣寿表示,我陈述带了一个不相识的女士,没有收费,法律没有规定带人一定要带相识的人。
对乘车者的证言,李荣寿认为,证人证言的身份没有表述,出具的时间没有,证人签名也看不清楚。且乘客证言与《处罚书》中所描述的情况相矛盾。
但经审理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对搜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本案被告虽无原告实际收取费用
5/2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1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