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老人驾摩托车免费捎带陌生人被罚3万
日期:2012-04-12 15:05
求,应当不予采信。
其次被质疑的是李荣寿的询问笔录。《抗诉书》中显示,该笔录载明:李荣寿陈述其应一位看来有急事、不相识女士的请求,在桐城路口妇幼保健院大门附近顺路做好事将该女士送到阜阳北路的双岗附近,其不是摩的,自己身上没有钱,没有讲钱也没有收钱,这位女同志都走了 显然,该笔录不能证明李荣寿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事实。
最后证人证言也被检察院质疑。《抗诉书》中表述:该证言系乘车人徐某某(名字不清)的书面证言,其内容为:本人于2008年7月18日16:20左右乘坐皖A82727号摩托车从合肥市小花园到双岗,支付或约定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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