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动自行车拟限时限路限区域 三环内摩托禁行
日期:2012-04-10 17:27
或者限制区域通行。
三环内摩托车禁止通行
1998年以后,沈阳停止为城区内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按照2002年国家发改委等公布的规定,轻便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等使用年限达到8-10年的,应当报废。因此,沈阳现有已登记注册的摩托车截至2008年底,都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限,不允许上路行驶。2009年,市公安局颁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禁止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及沈棋路、东陵路通行,三环路以内的区域不予办理摩托车牌照。此次,禁止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道路上通行正式被立法,如果再有人骑着摩托车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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