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摩托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日期:2013-11-21 09:31
 (三)自愿加入联盟;
  (四)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五)有志于自主创新、树立企业知识产权品牌形象;
  第十六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一)出席联盟大会,投票表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培训、讲座及其他活动;
  (三)优先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
  (四)监督联盟工作;
  (五)针对企业需求提出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分析申请;
  (六)引进技术,对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创新结果申请专利;
  (七)自愿加入联盟、自由退出联盟。
  第十七条、联盟成员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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