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摩托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日期:2013-11-21 09:31
告。
  第六章 联盟终止
  第二十六条、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由联盟成员共同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联盟终止后相关手续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联盟成员与理事长单位共同委托秘书处办理。
  第二十八条、秘书处办理完毕联盟终止手续后向理事长单位提交清算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联盟成员一致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联盟章程修改必须经过联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联盟章程解释权属于联盟理事会。
  重庆市摩托车产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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