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申报2014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的通知
日期:2013-08-22 15:32
品;双方须在授权约定中对出口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连带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二)2014年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标准
  1、汽车生产企业
  一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7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0个;且年出口(2012年出口量或以2013年上半年所折算的全年出口量,下同)达到10000辆的乘用车、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20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
  二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5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10个;且年出口达到2000辆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10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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