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4-05 08:14
及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
主城区限行将公布区域、时间
昨日,报请批准的新《规定》是在2007年1月起实施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基础上所作的修订。
统计显示,成都现有摩托车保有量90万辆,中心城区仅7万辆,用全域成都的理念来统筹规范和管理摩托车使用很有必要。此次,《规定》将成都中心城区定义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和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区域。这意味着,在整个中心城区,成都摩托车都将限行。
限制的对象为燃油及电动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