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日期:2012-12-12 08:29
《公告》申报或合格证信息上传。
各地税务机关在利用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工作机构咨询电话:010-63702511
  工作机构网址:http://www.cvtsc.org.cn

附件: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书面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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