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19 10:29
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车辆,为二轮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为轻便二轮摩托车。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扣车、罚款或行政拘留等相关处罚。
本公告自2012年7月4日起实施。
丹东市公安局
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