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18 08:26
6月9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北中队民警在人民路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遂上前予以纠正。但检查其驾驶证发现,其所持摩托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系无证驾驶,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处理,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但经继续调查,民警发现其摩托车驾驶证系其本人于10个月前申请注销的,原因是其又报考了汽车驾驶证。此种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即(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