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30 08:02
维修、驾驶摩托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摩托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规定》的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新《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域成都。随着成都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我市摩托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已达86万辆,而中心城区范围内7万辆,原《规定》适用的五城区已明显与我市统筹城乡发展不相适应。因此,此次新修订的《规定》将适用范围从五城区扩展至整个成都市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