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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装助力车超标 以摩托车论处
日期:
2012-05-14 16:14
东向南左转弯,结果两车相撞,张某和许某身受重伤。经认定,张某驾驶无牌助力车且未在道路右侧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今年3月5日晚,市民张某醉酒后骑摩托车回家,经过光华路时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因伤势过重,张某次日不治身亡。
行动中,各大队都组织了整治小组,专门查处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对改装的助力车经检测发动机排气量超过30毫升,驾驶人又无摩托车驾照的,除了处以罚款200元,还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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