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禁摩、禁电要动真格 拒绝守法将拘留
日期:2012-05-07 08:29
驶势头。
关键词2阻碍执法将治安拘留
此次整治给相关车主留下了半个月时间的缓冲期,5月1日至5月15日内,拥有电动自行车及无号牌、异地号牌、报废摩托车的车主和驾驶人可对上述车辆自行妥善处理。从5月16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仍违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查扣、从严处理。执法过程中,凡拒绝、阻碍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责的,将处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拒绝、阻碍执法造成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其他后果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汪雯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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