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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6月起将执行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日期:
2012-05-03 10:52
警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对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外地机动车辆,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不过,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对西安市在用车没有影响。原则上是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是标准实施前购置的机动车已上牌,还是可以正常上路行驶,不会强制要求达到国Ⅳ标准。
西安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主任穆启旺表示,实施国Ⅳ标准后,西安新增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降低50%左右,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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