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机动车无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日期:2012-05-02 08:46
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所有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轿车产品,办理注册登记前,都无需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二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两轮摩托车,也无需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口机动车的免检仍沿用原来的规定,即所有进口的机动车均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越野客车等车型不属于轿车。允许免检的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两轮摩托车,是以《机动车产品公告》备注栏中是否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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