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02 08:09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9条、第10条的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
根据市交警支队统计,我市涉及摩托车、电单车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2011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近7成,造成72人死亡。昨日,交警支队向媒体发布通告,称从5月16日起,交警联合多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在市区大规模清查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查行动为期半年。
据交警部门介绍,按照行动计划,此次清查时间将从5月持续至10月。但因考虑到仍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