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日期:2012-04-13 13:56
工产业[2010] 第104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14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11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14批)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14批)

  一、汽车生产企业 (略)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略)
  三、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 (略)
  四、超限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略)
  五、摩托车生产企业 (略)
  (一)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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