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日期:2012-04-13 13:55





  第四部分 撤销产品
  一、下列产品不符合《公告》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撤销,自2010年5月31日起,不得生产、销售。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目录》序号:38)
  CA1042K26L2-3C型载货汽车
  CA1041K4LR5-3型载货汽车
  CA1041K5L2-3C型载货汽车
  CA1041K4L-3型载货汽车
  二、下列产品为企业自行申请撤销产品,自2010年5月31日起,不得生产、销售。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原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63)
  JHW1310F39A6E载货汽车底盘
  JHW5420F44B6E泵车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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