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黄绿标”更新发放 无标志机动车7月起不得上路
日期:2012-04-23 16:22
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从7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违反限制行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黄绿标有效期与机动车定期检验的有效期一致。7月1日以后,黄绿标的更新、发放随机动车定期检验一并进行。
在原籍办理黄绿标
同样可以在天津使用
为加强对外省市机动车转入天津的管理工作,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外省市转入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的通告》。自今年3月1日起,转入天津的外省市机动车必须达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不达标的一律不予转入,退回原籍,由此产生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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