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3-28 10:56
员有营运中未做到车容车貌整洁,专用设施、标志齐全完好,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和用语文明;不文明行车或者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在车内吸烟或者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擅自在车身内外设置、张贴广告的行为之一,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发生不按规定出具票据、携带从业资格证,辱骂乘客的行为,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三轮摩托、大排量两轮摩托
禁止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市摩托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