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3-28 11:16
限注册在本省级行政区域的持有中国摩协颁发的比赛执照的选手和车队报名参加。
第七条 在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举办的摩托车比赛或活动,由相应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自行审批、管理。与境外友好城市开展的双边竞赛及交流活动,必须报相应的地方体育和外事部门批准。
第八条 举办摩托车比赛或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二)有能力执行中国摩协制定的有关运动规程和规则;
(三)有与比赛或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
(四)有具体的比赛或活动的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
(五)有与比赛或